方智勇:在對第三方機構的選擇上,目前我行選擇和更熟悉中國國情的國內專業機構合作。為提高綠色金融債券發行的信息透明度,在發行前,我行專門聘請了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作為獨立第三方評估機構。該中心是國際資本
市場協會綠色債券準則中國唯一的觀察員機構,并直接參與了《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的起草工作,對中國綠色金融債券相關
政策較為了解。通過對我行綠色金融債券的發行準備、綠色項目管理水平、資金管理能力等方面進行評估后,該中心認為“作為最早制定綠色金融債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中資金融機構,興業銀行已經積累了較強的綠色金融業務團隊、業務標準,建立了較高效率的綠色金融屬性認定體系,具備較強的業務識別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具備發行綠色金融債并有效管理其募集資金、追蹤評估環境效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