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碳抵消量在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中的使用情況
通過收緊審定和簽發過程來減少碳抵消量(例如
ccer),政府可以更靈活地管理配額價格。然后,這樣的手段也有較強的行政色彩以及較大的不確定性和隨意性,不利于碳
市場參與者建立碳抵消使用量的預期。從長遠來講,需要從ETS制度設計的角度,主動避免出現允許使用的碳抵消量高于ETS
減排量的情況,參考ETS
政策的減排影響,采取減少排放配額或者調低允許使用碳抵消量的上限等措施。
政策建議
總體而言,本研究表明《政策標準》為氣候政策的溫室氣體影響評估提供了簡單易行的框架,在中國具有實用意義,《跟蹤框架》為政策實施的跟蹤提供了實用的具體指南。基于本次研究的結論以及這兩個工具的運用經驗,我們提出了以下建議。
? 對主要能源政策和氣候政策的影響進行系統性的事前評估
在主要能源政策和氣候政策的設計、制定和修訂過程中,都應對政策的溫室氣體影響進行事前評估,估算預期產生的溫室氣體影響,了解政策發揮效果的內在機制,從而提升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政策的溫室氣體影響評估結果也可以與政策其他影響評估結果相結合,從而全面、客觀地了解政策的“投入-產出”情況。
? 政策影響評估應充分考慮現有或計劃中的其他政策以及非政策因素的影響
在政策影響評估中分析不同政策間的相互作用,有助于達到政策間協同,甚至相互促進的效果。除了對單個政策進行影響評估,我們還建議對不同政策組合進行溫室氣體影響評估,評估結果可以指導資源在不同政策間的分配,以獲得最大化的氣候和環境效益。此外,宏觀經濟等非政策因素也會對減排效果產生影響,應在評估時加以考慮。
? 加強對主要能源政策和氣候政策執
行情況的跟蹤,提高透明度
對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可以及時掌握各種投入的落實,各項管理職責的執行等情況,提高政策實施監測信息的透明度,從而可以幫助企業、社區等更好地了解和響應政策。
? 對主要能源和氣候政策的影響開展事后評估
由于數據可得性、模型局限性以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政策影響的事前評估可能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而事后評估則可以提供一個較為準確的結論,并為政策的持續改進提供建議。通過識別和跟蹤政策實施的關鍵指標,掌握政策的實際執行情況,可以為政策影響的事后評估積累數據。我們建議將政策的事后評估作為政策全壽命周期評估的重要一環,以此來總結政策設計和實施的經驗,全面提升政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