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控制新增量方面有許多重大突破,如何理解?
“十一五”期間,各種經濟參數遠遠超過預期值,“兩高一資”產品產能大幅度擴能,產量大幅度增加,帶來的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始料未及。如“十一五”能源規劃,由2005年的21.47億噸標煤增加到2010年的24.46億噸標煤,年均增長3.5%,而實際到2010年能源消費總量達到32.5億噸標煤,年均增長8.2%,煤炭消費量由23.4億噸增加到33.9億噸,凈增了10億多噸,由于“十一五”工程
減排潛力較大,污染減排任務才較好地完成。但這也導致了“十二五”工程減排空間收窄,潛力下降,如果“十二五”“兩高一資”產能不加以控制并取得實效,減排目標的完成難度會進一步加大。因此,“十二五”期間在控制新增量方面,許多方面有重大突破,措施更加具體化。
第一,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機制,把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到地方政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監督力度。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十二五”各種能源種類基本落實的情況下,其實質是煤炭總量控制,有關部門正在抓緊落實。只要把目標分解落實到地方并考核到位,“十一五”期間敞開口子供應能源、無節制使用能源的現象必將有所改觀。
第二,在大氣聯防聯控重點區域開展煤炭總量控制試點。大氣聯防聯控重點區域指的是“三區六群”,包括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三個區域和遼中、
山東半島、武漢及周邊、長株潭、成渝及海西等,這些區域也是我國大氣復合型污染嚴重的地區,在“三區六群”開展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并不是煤炭消費總量零增長,而是嚴格控制增長速度,率先實現改變以煤炭消費導致多種污染持續加重,區域空氣質量得不到改善的狀況。從某種意義上講,就空氣污染角度,是讓“三區六群”地區“休養生息”。
第三,對“
電力、
鋼鐵、
造紙、印染”四個行業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電力和鋼鐵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工業排放量的60%以上、造紙和印染的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占工業排放量的40%左右,四個行業實行總量控制,就是努力改變電力就地平衡、資源就地利用的不合理布局現象,控制住了四個行業的總量,就基本控制住了工業行業的排放總量。“十一五”期間,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的總量計劃單列已行之有效;“十二五”期間,由電力行業擴展到電力、鋼鐵、造紙、印染四個行業,堅持新改擴建項目實施跨區域調劑,由超環境容量地區向環境容量富余地區調配原則。
第四,把污染排放的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是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最有效的制度,如果每一個建設項目都能做到污染物排放的等量替代,就相當于新增量是零增量,污染減排工作也就好做了。但實際情況不是這樣,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環評批復措施不落實的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為改變這種情況,總量作為環評前置條件,就是要先落實后批復,先核量再上項目,盡可能地使新增量控制住。
第五,全面推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探索城市調控機動車保有量。目前,
交通領域氮氧化物排放量約占全國氮氧化物排放量的三分之一,在有些城市已經達到60%以上,氮氧化物成為首要污染物,即使是單車氮氧化物排放因子較先進,由于保有量基數大,有些城市不控制機動車保有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削不下來,氮氧化物污染解決不了。因此允許一些城市探索調控機動車保有量,全面實行環保標志性管理,為“十三五”控制城市機動車污染探索一條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