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題主線已經明確,《“十二五”
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也是圍繞主題主線展開,把
節能減排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為檢驗經濟是否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標準。“十二五”同“十一五”相比,約束性指標由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兩項增加到四項,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從內容、要求和任務量等各個方面都發生了重大變化,減排領域也從工業和生活兩個領域變成了工業、生活、
交通、農村四個領域。雖然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下降8%,但由于經濟總量和能源消費總量基數變大,絕對削減量比“十一五”要求的10%還大。完成四種污染物減排比例,實際上要在2010年基數上每種污染物排放量要下降30%左右,任務相當艱巨。為完成這一目標,“十二五”同“十一五”相比,在控制新增量方面有許多重大突破,努力改變“十一五”期間相對被動地應付新增量幾乎不加控制的增長局面;在削減現役源排放量方面,減排措施更加具體化,盡力解決“十一五”期間只明確減排任務量而未明確具體減排措施的
問題;在經濟
政策保障方面,保障減排目標實現和措施落實的價格、財政、稅收和金融政策,在深度和廣度方面進一步拓展;在環境政策保障方面,許多方面有重要突破,如明確要求多項環境
法規修改、制定排放標準、實施區域限批要求,推行排污交易等;在環保基礎能力方面,對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污染源監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染檢測和減排管理能力等領域進一步明確要強化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