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收益可彌補開發成本未來有供大于求的可能
眼下,國內的碳交易雖然仍處于試點階段,但火熱的
行情并不因入秋而稍冷。
當光伏電站遇上碳交易,會擦出什么樣的火花?8月24日,在上海第十屆亞洲太陽能光伏創新與合作
論壇上,記者就此
問題采訪了相關人士。
光伏電站賣碳可獲得額外收益
可能有人疑惑,光伏發電又不排放二氧化碳,光伏電站怎么能賣碳呢?我國
碳配額制度下,企業實際排放量超出分配總量時,超出部分需購買;實際排放量少于分配總量時,結余部分可出售。碳配額屬強制
減排,而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可作為其抵消機制。
據了解,可再生能源發電、植樹造林、農業、建筑、
交通運輸等多個專業領域,都可以開發CCER項目。不同領域的不同項目,對應有不同的
方法學。
“方法學,是指用于確定項目基準線、論證額外性、計算減排量、制定監測計劃等的方法指南。”參加論壇的
北京永日景蘭咨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樂昶告訴記者,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公布了181個備案的CCER方法學。
按照對應的方法學,一座光伏電站的發電量可以折算成自愿減排量。業主如果想把它開發成CCER項目,那么需要走完項目文件設計、審定、備案、實施與監測、減排量核查與核證、減排量簽發6個流程。隨后,該項目便可赴碳
市場參與交易,由碳配額不夠用的單位購買。
據吳樂昶介紹,按照目前CCER的市場價格,每兆瓦光伏發電項目年均收益約為2萬元左右。
去年9月出臺的《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光伏發電有關
政策的通知》,明確提出要鼓勵光伏項目參與碳交易。“企業通過賣碳獲取額外收入,可以降低項目開發成本。收益率雖提升有限,仍將會對光伏的發展產生積極影響。”吳樂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