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滿足監管機構對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和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要求,回應資本
市場“責任投資”趨勢,繼
香港聯合交易所(以下簡稱“聯交所”)出臺《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之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正在制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簡稱《ESG指引》),目前已進入征求意見和試點階段,業界預期明年起正式實施。
根據目前的征求意見稿,《ESG指引》相比聯交所的同類指引有著更深入的信息披露要求,安永預期此次的披露要求會對上市企業帶來很大挑戰,建議上市企業及早梳理非財務信息系統、完善管理制度,以應對披露要求提升。
上交所《ESG指引》適用范圍及生效時間
? 所有上交所上市企業均需根據《ESG指引》要求披露ESG相關信息,如有任何內容未進行披露則應當解釋原因,并予以特別提示。
? 業界預期《ESG指引》將于2019年起生效,上市公司應在2020年與年報同時發布2019年度《環境、社會和治理報告》。
上交所《ESG指引》內容要點
與聯交所同類指引相比,上交所《ESG指引》除了對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的管理
政策、措施效果和關鍵績效指標提出明確指導以外,還對上市企業執行監管機構相關制度、準則的合規性提出了更加嚴格細致的披露要求,并對違規處罰、內外部利益相關者反對等負面信息披露內容進行了規范。由此,上市企業ESG信息披露從自愿性上升到強制性,以往過于籠統、避重就輕、語焉不詳、報喜不報憂的方式將不再適用,甚至會被視為不合規披露。
滿足合規披露要求的主要難點
根據《ESG指引》內容要求,上市企業如果披露不足且無合理解釋,或在信息披露時有所隱瞞或失實,不僅將違反信息披露與透明度的合規要求,還可能違反環境保護、利益相關方責任、公司治理等多方面的合規要求,影響投資者決策。上市公司滿足合規披露要求的主要難點包括:
? 數據統計方法不一:由于缺乏完善的數據統計匯報體系、統計者經驗不足、子公司和分支機構眾多等原因,企業在數據統計時容易出現統計口徑和計算方法差異,影響數據的準確性和可比性,甚至引發合規風險。例如,溫室氣體排放折算系數選擇不一,提交給稅務部門、環保部門和交易所的同一項環境數據三者統計口徑互不相同等。
? 信息披露不合理:例如未對ESG議題進行重要性評估,未明確信息披露重點,導致企業在信息披露時或者逐條對照指引、不加分析地披露所有政策制度和績效指標,導致編制過程繁瑣、報告冗長、可讀性差,違反“重要性”原則;或者隨意選取已有的、易獲取的信息,對暫時缺失或統計較為復雜的信息置之不理,違反“不披露即解釋”原則。
? 制度與管理措施缺乏:由于以往ESG管理并非“規定動作”,部分企業對此較為忽視,缺乏相應的機制設置和管理政策,日常管理措施零散,導致ESG風險隱患較大,且難以滿足管理制度和成效的系統化披露要求。
建議上市企業開展的準備
鑒于上交所《ESG指引》或即將出臺生效,安永建議上市企業提前進行準備并積極應對,而非等到需要編制發布《環境、社會和治理報告》才開始行動,避免屆時因相關人員理解偏差、臺賬和數據記錄混亂或缺失、ESG管理制度未制定、責任分工和銜接不明確等原因導致質量較差,未能滿足信息披露要求。因此,安永建議上市公司盡快開展以下準備:
? 建立ESG信息管理體系:結合信息披露要求和業務運營特點,建立企業ESG數據指標體系、統計工具和匯報機制,明確每項信息和指標收集統計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ESG數據統計方法、統計口徑、計算公式一致,使得數據有記錄、來源可追溯。
? 形成ESG信息披露流程:成立ESG工作組,梳理ESG信息披露規范流程,提升信息披露的效率和效果。通過識別關鍵利益相關方并開展重要性評估,分析對企業發展影響重大且利益相關方關注的ESG核心議題,明確信息披露重點內容,確定信息披露方法、形式、渠道等,確保信息披露成果合乎報告目的與原則。
? 完善ESG管理制度:結合法律
法規和監管機構要求、企業所在行業市場環境和發展趨勢、利益相關方訴求、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經營特點等,搭建ESG管理架構,制定契合自身可持續發展需要的ESG管理制度并落地執行,加強ESG風險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