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草案)》統籌整合現行金融行業綠色發展和低碳轉型支持政策,從重點支持領域、產品服務體系、環境信息披露、環境風險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系統謀劃,為綠色金融發展提供精準支持,將轉型金融融入綠色金融的定義范疇。提出發展藍色金融產品,支持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產業轉型升級等,同時著重強調支持兩岸在綠色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清潔能源開發等領域的合作,探索兩岸綠色金融合作新模式;提出金融機構要建立符合綠色金融發展的組織體系。提出要推動建立
碳排放核算和核查機制,探索建設
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等。同時,明確要健全綠色融資企業和項目庫,并加大對綠色金融重點領域的財政支持和人才引進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