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5-6 20:03 來源: 晉城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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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評估 內 容 |
考核評估 指 標 |
分值 | 任 務 分 解 |
分值 分解 |
責任單位 | 評分基準或依據 | 評分細則 |
| 一、目標完成 (50分) | 1.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年度降低目標 | 25 | 1.1制定單位第一產業增加值二氧化碳年度下降工作計劃,完成年度降低4.2%的目標。 | 1 | 市農委 | 年度計劃目標;經核定的各單位年度降低目標完成率。 | 根據年度目標的完成情況評分,年度目標完成率達到或超過100%得滿分;低于100%的,得分為年度目標完成率乘以所賦分值。 |
| 1.2制定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年度下降工作計劃,完成年度降低4.2%的目標。 | 15 | 市經信委 | |||||
| 1.3制定規模以下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年度下降工作計劃,完成年度降低4.2%的目標。 | 2 | 市中小企業局 | |||||
| 1.4 制定煤炭和煤層氣行業瓦斯綜合利用年度計劃,完成年度目標。 | 5 | 市煤炭煤層氣工業局 | |||||
| 1.5 制定單位建筑業增加值二氧化碳年度下降工作計劃,完成年度降低4.2%的目標。 | 1 | 市住建局 | |||||
| 1.6 制定單位第三產業增加值二氧化碳年度下降工作計劃,完成年度降低4.2%的目標。 | 1 | 市發改委 | |||||
| 2.“十二五”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計進度目標 | 25 | 2.1 完成單位第一產業增加值二氧化碳累計降低目標。 | 1 | 市農委 | 當年應達到的累計進度目標;核定的累計進度目標完成率 | 根據累計進度目標的完成情況評分,累計進度目標完成率達到或超過100%得滿分;低于100%的,得分為累計進度目標完成率乘以所賦分值。 | |
| 2.2 完成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累計降低目標。 | 20 | 市經信委 | |||||
| 2.3 完成規模以下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累計降低目標。 | 2 | 市中小企業局 | |||||
| 2.4 完成單位建筑業增加值二氧化碳累計降低目標。 | 1 | 市住建局 | |||||
| 2.5 完成單位第三產業增加值二氧化碳累計降低目標。 | 1 | 市發改委 |
| 二、任務與措施(24分) | 3.調整產業結構任務完成情況 | 4 | 3.1 分解年度服務業發展工作考核目標。 | 0.5 | 市發改委 | 年度計劃目標 | 合理分解并下達全市服務業工作考核目標得滿分。 |
| 3.2 完成客貨運周轉量及增速年度目標。 | 1 | 市交通運輸局 | 根據年度目標的完成情況評分,年度目標完成率達到或超過100%得滿分;低于100%的,得分為年度目標完成率乘以所賦分值。 | ||||
| 3.3 完成全社會消費品銷售、零售總額及增速年度目標。 | 0.5 | 市商務糧食局 | |||||
| 3.4 完成金融機構本外幣存貸款余額及增速、本外幣存貸比、本外幣增量存貸比、保費收入總額及增速年度目標。 | 0.5 | 市金融辦 | |||||
| 3.5 完成房地產新開工、竣工、銷售面積及增速,商品房銷售額及增速年度目標。 | 0.5 | 市住建局 | |||||
| 3.6 完成接待境內、外游客總數及增速、旅游總收入、旅游外匯收入年度目標 | 0.5 |
市外事僑務和 旅游文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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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完成郵政業務收入及增速年度目標。 | 0.5 | 市郵政局 | |||||
| 4.節能和提高能效任務完成情況 | 4 | 4.完成“十二五”單位GDP能耗下降目標。 | 4 | 市經信委 | 同期的約束性指標考核結果。 | “十二五”年度單位GDP能耗降低目標考核結果乘以4%,滿分4分。 | |
| 5.調整能源結構任務完成情況 | 4 | 5.完成“十二五”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上升目標。 | 4 | 市發改委 | “十二五”年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上升目標考核結果乘以4%,滿分4分。 | ||
| 6.增加森林碳匯任務完成情況 | 4 | 6.完成“十二五”森林增長目標。 | 4 | 市林業局 | “十二五”森林增長目標考核結果乘以4分,滿分4分。 | ||
| 7.低碳試點示范建設情況 | 9 | 7.1 制定縣(市、區)低碳發展規劃或實施方案、跟蹤評估并完成年度任務。 | 3 | 市發改委 | 相關的正式文件材料;實地核查 | 根據提供的印證材料和實地核查情況評分。 | |
| 7.2 制定低碳產業園區建設規劃或實施方案,跟蹤評估并完成年度任務。 | 3 | 市經信委 | |||||
| 7.3 制定低碳社區建設規劃或實施方案,跟蹤評估并完成年度任務。 | 3 | 市民政局 |
| 三、基礎工作與能力建設(26分) | 8.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實施方案制定與落實 | 5 | 8.1 將地區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 1 | 市發改委 | 相關的正式文件材料;實地核查 | 根據提供的印證材料和實地核查情況評分。 |
| 8.2 編制“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實施方案。 | 1 | ||||||
| 8.3 貫徹落實實施方案、跟蹤分析執行情況并完成年度計劃。 | 1 | ||||||
| 8.4 電力調入與調出情況。 | 1 | 國網晉城供電公司 | |||||
| 8.5 主要污染物控制完成情況。 | 1 | 市環保局 | |||||
| 9.溫室氣體排放核算與考核制度建設情況 | 6 | 9.1 建立全市溫室氣體統計與調查制度。 | 1 | 市統計局 | |||
| 9.2 建立全市溫室氣體排放與核算制度。 | 2 | ||||||
| 9.3 制定全市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考核實施方案。 | 1 | 市發改委 | |||||
| 9.4 合理分解目標并對完成情況進行評價。 | 2 | ||||||
| 10.低碳發展規劃落實情況 | 2 | 10 貫徹落實低碳發展規劃跟蹤分析執行情況。 | 2 | 市發改委 | |||
| 11.資金保障情況 | 6 | 11.1 在年度財政預算中設立低碳發展專項資金。 | 2 | 市財政局 | |||
| 11.2 制定支持低碳試點示范建設配套財稅政策。 | 2 | ||||||
| 11.3 為低碳試點示范建設提供貼息貸款、擔保等金融扶持政策。 | 2 | 市金融辦 | |||||
| 12.組織領導和公眾參與情況 | 6 | 12.1 建立低碳發展領導組及部門分工協調機制,且召開一次以上推進會議。 | 1 | 市發改委 | |||
| 12.2設立低碳發展專職管理機構,并完善工作機制。 | 1 | 市編辦 | |||||
| 12.3 組織開展低碳機關創建活動。 | 1 |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
| 12.4 組織開展低碳校園創建活動。 | 1 | 市教育局 | |||||
| 12.5 組織開展低碳建筑創建活動。 | 1 | 市住建局 | |||||
| 12.6 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宣傳媒體多形式開展綠色低碳理念宣傳。 | 1 | 市委宣傳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