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東莞市電機能效提升網上申報系統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東莞計劃到2015年完成電機能效提升180萬千瓦,到2017年完成1萬臺注塑機伺服
節能改造。為完成相關目標,東莞拿出了省市資金合計3.3億元補貼企業,預計資金申報項目數將超過2000個。
據市經信局副局長廖汝林介紹,財政補貼采取階梯式配套補貼方式。其中,更換高效電機、電機系統節能改造項目,2014年12月31日、2015年6月30日和2015年12月31日前完工的,市財政配套補貼標準分別為改造前電機功率130元/千瓦、100元/千瓦和70元/千瓦。
經初步核算,今年第一季度,東莞市單位GDP能耗同比下降約5.07%。但是,按照國家節能
減排政策綜合示范的要求,2014年,東莞市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指標同比要下降5.87%,比2010年累計下降18.8%。同時,2015年,同比要再下降5.62%,比2010年累計下降23.4%。“我市完成示范目標任務壓力巨大,特別是完成2014年目標的壓力更大。” 廖汝林說。
據悉,東莞將2005年之前生產的低效電機均納入淘汰范圍,鼓勵企業淘汰服役時間超過20年(或總運行時間超過6萬小時)的高壓三相籠型異步電機。
但是,更換這些設備,對于企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可能有一些企業不愿意更換。廖汝林說,國家對于低效的電機有明確的指令,是要強制淘汰的。電機淘汰的情況,可以利用節能監察手段進行督導,如果發現沒有淘汰的電機,將會被通報、曝光,甚至依法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設備的企業實施懲罰性的電價。
“現在是低效電機淘汰改造的最佳時節,如果現在有這么多的財政支持,還有企業沒有好好利用去改造電機的話,時機已過,就沒有這么好的‘胡蘿卜’了。”廖汝林說,如果現在給企業‘胡蘿卜’,企業不要,那么將采用‘大棒’措施來督促企業更換設備,也就是對使用明令要淘汰的低效設備的企業實施懲罰性電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