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碳家訊,“2016地壇
論壇”于6月16日在
北京舉行,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黨組會員、專職副理事長王志軒出席并發言,
碳交易主要的目的是減碳,如果高成本的實現目的的話,這是存在
問題的。不管如何設計機制,當前最核心的就是低成本減碳。
以下為發言實錄:
王志軒:大家下午好!今天我們主論壇是北京全力支持全國碳
市場的建設,我代表中電聯表態我們積極支持全國
碳市場的建設。因為全國碳市場的建設對電力行業來說具有它的行業特點所決定。我們是在1988年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實際上是電力行業協會這樣一個項目,我們幾乎概括了全國的電力企業和發電企業以及企事業單位。
我們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電力行業也非常重視。因為對中國來說,二氧化碳的排放主要是能源,電力在能源領域的
碳排放比重占40%。所以,從它的比重可以看出來它的重要性。我們在2008年的時候成立了專家小組和聯合會,配合國家做了大量基礎性的工作。
對于碳排放交易,在全國大范圍的碳排放交易是積極支持的。因為中國的電不是說哪里發了哪里用,我們是大范圍的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而且要平衡。比如說北京的電有很多是從
內蒙古過來的,包括西電東送、特高壓等等,是全國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
電具有網絡性的特點,發、輸、供、用。另外,中國的電力企業,跨省和跨區域的企業,基本上超過了50%。所以說,從我們二氧化碳具有大范圍和可交易的情況下,電力行業也具備這樣的特點。隨著我們清潔能源比重的提高,發電的一次能源轉化成電力之后,具有能源的可選擇性,而且這種能源的可選擇性具有區域性。
下一步的工作內容國家也明確規定了明年開展全國碳排放交易,我們首先是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認真學習和領會文件精神。第二個方面是要加強培訓宣傳和交流,盡管我們做了很多工作,在企業和其他兄弟行業來講,我們在這方面做了大量基礎的工作。
但是客觀的來講,面臨我們下一步要進行的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實際上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尤其重要的是我們從認識和內部協調方面做大量工作。
第三個方面是要做好相關的技術支撐,碳排放交易很多是建立在基礎規則之上,中電聯作為整個行業標準的管理,包括一些制定,尤其是國家標準制定方面進行改革,現在中電聯已經建立了自己的標準,這些方面都是為我們碳市場較好的運行奠定了基礎。
對于下一步全國碳市場交易有什么樣的建議?我想提三個方面,第一個是要有的放矢。盡管我們知道碳排放交易,還有全國的碳排放市場首先是為了減碳。但是咱們也想一想,我們有遠期目標和近期目標,有主目標和輔助目標。
有時候我們的一個很好的
政策執行的時候,有的時候過分的注重了方法,我們之所以要進行碳排放權交易,最核心的機制就是能夠達到相同的減碳的目標下效益最好,這是我們碳排放權交易的基本原理。為什么要做呢?它以低成本來實現目標。
主要的目的是減碳,如果高成本的實現目的的話,這是存在問題的。將來我們也可能通過交易發現碳的價格,這也是它的交易額目標,或者將來是從
碳金融方面的發展,再想的更多的是其他的目標。當然,有時候會有這種一箭雙雕的事情出現。但是不管怎么樣設計你的機制,最后的核心就我們當前來說,低成本減碳。低碳發展有很多的工具,這是第一件事情,我們要有清醒的目標,不能為了手段而手段。
第二個事情是弓弦協調,弓是碳排放權交易或者全國碳排放交易的規則,沒有規則就像弓箭一樣沒有弓,弓實際上也是一個約束。我們想一想它的最基本的原理是什么?實際上按照理論上講,就是它的成本為零的時候,這個是最理想的往來,事實上交易成本不是為零的。
但是我們要注意到所有的設計要盡可能簡單和減少在交易過程中的成本,包括企業談判的成本。如果碳排放交易給企業帶來很大的負擔和交易成本是不行的。弓弦的弓,這個政策一定設計合理,如果說有多種不合理的手段也不行。
我們在實現減碳過程里面,它的空間要做出來。對于一個企業不外乎通過技術手段,技術手段有沒有空間呢?現在所有的
減排安全目前的要求,如果沒有空間的話是不行的。第二個是管理空間,有很好的設備,管理一塌糊涂也不行。
除了技術和管理的空間,交易本身也提出了空間。所以,作為一個企業來說,我們尋找企業層面的空間,這樣的空間恰恰也是我們政策規則提供的空間。如果說我們政策、規則和企業積極性存在的空間結合起來,這也是有問題的。
第三點是看風放箭,大家想一想我們有很多的政策工作,比如說對電力行業,現在我們國務院今年要求在2020年前實施
節能改造,包括我們現在還有一些新建的電廠,能耗限定標準等等,這是行政要求。
另外還有其他方面的要求,這些要求之間和我們市場機制設計之間有影響。如果我們單純從市場機制設計方面考慮,而沒有考慮其他有關的政府部門,和
碳減排相關的政策,恐怕碳排放交易權的效果很難實施。
如果我們目標做的很準,但是風刮過來了,肯定是會打偏的。我們可以總結一下這幾年碳排放權的試點省份的情況,包括碳的價格情況,包括歐盟的碳市場的情況,我們應該想到其他的
節能減排的政策是有交叉的,矛盾甚至是互相制約的。單純的看市場交易,我認為對我們碳市場交易的效果帶來不利影響。
從全國的碳排放權交易方面我大力支持,希望我們整個電力行業認真的研究和分析,配合我們的作用主體把這些工作做好。同時,也希望在碳市場的機制設計方面,要充分考慮到行業特點。比如我剛才為什么講到全國很多集團公司,分布在各個省。如果說集團公司在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的過程發揮不了作用,限制了這樣一個排污權交易機制帶來的利好。之所以建立這樣一個市場機制,就是要最大范圍的解放減碳主體的積極性和挖掘它的空間。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