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15年后發展目標的重整
4.未來15年后發展目標的重整
本報告以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工作組建議的17項目標為基礎,對不同類型國家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選擇進行計算、分析和總結,定量分析的結果顯示,可在如下幾個方面對“17項目標”進行改進。
一、提出可持續發展目標的系統理論,可持續發展強調發展的系統性和全面性。本報告充分重視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人關系的和諧兩大可持續發展主題,并由此提出發展動力、質量和公平等三大元素的邏輯自洽理論。
二、考慮不同發展階段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本報告將全球各國的發展階段分為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并對各種類型發展階段下可持續發展的動力、質量和公平優先級進行評價。
三、本報告以“17項目標”為基礎,對五種類型國家,特別是小島國家,未來15年可持續發展目標體系進行了梳理和評價。
四、本報告在發達國家、新興經濟體國家、發展中國家、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國家中,分別選取五個代表性國家,對其未來15年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優先級進行排序。
五、明確可持續發展“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本報告不僅關注可持續發展目標,還強調目標背后的責任。
未來15年發達國家可持續發展的目標選擇中,本報告以美國、德國、挪威、澳大利亞、日本為例,雖然他們在各維度上的可持續發展水平普遍較高,但其中也存在短板,假設以0.618(標準化數據的黃金分割點)作為各項目標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標準值,距離標準值越遠,越應該優先發展該項目標。基于這樣的假設,未來15年發達國家應依次優先在能源配置、用水安全、生產消費、氣候變化、勞動就業等目標方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未來15年新興經濟體國家可持續發展的目標選擇中,按同一研究方法,本報告以巴西、俄羅斯、中國、印度、南非為例,未來15年新興經濟體國家應依次優先在結束饑餓、能源配置、確保健康、用水安全、生產消費、勞動就業、社會平等、城市發展、海洋利用、全球合作等目標方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發展中國家以印度尼西亞、不丹、埃及、尼日利亞、委內瑞拉為例,未來15年應依次優先在確保健康、結束饑餓、能源配置、生產消費、用水安全、勞動就業、城市發展、基礎設施、全球合作、社會平等、海洋利用、優質教育、性別平等等目標方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最不發達國家以阿富汗、孟加拉國、蘇丹、莫桑比克、埃塞俄比亞為例,未來15年應依次優先在基礎設施、確保健康、城市發展、用水安全、消除貧困、優質教育、全球合作、結束饑餓、生產消費、社會進步、社會平等、能源配置、海洋利用等目標方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
小島國家以馬爾代夫、斐濟、所羅門群島、湯加、毛里求斯為例,未來15年應依次優先在確保健康、海洋利用、用水安全、勞動就業、生產消費、基礎設施、生態保護、城市發展、社會進步、性別平等、社會平等等目標方面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