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明確2024年度重慶市碳排放配額減污降碳激勵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生態環境局,兩江新區分局,有關重點排放單位:
按照《2024年度重慶市碳排放配額分配與清繳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為落實減污降碳相關激勵
政策,做好減污降碳激勵配額發放工作,現就減污降碳激勵機制有關事項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關于配額清繳完成情況及未受生態環境處罰情況。2019年以來按期足額完成重慶碳
市場配額清繳的重點排放單位以市生態環境局確定的名單為準。2024年未受到生態環境行政處罰的重點排放單位以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確定的名單為準。
二、關于大氣領域績效分級。2024年度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評級為A級和B級的重點排放單位以市生態環境局確定的名單為準。增發配額以扣除等量分配配額后的年度配額為基數進行核算。2024年度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評級為“績效引領”的,參照B級增發配額。
三、關于全國能效標桿水平。2024年度達到全國能效標桿水平的重點排放單位以市發展改革委確定的企業名單為準。重點排放單位達到全國能效標桿水平但使用等量法分配配額的生產線不再增發配額。
四、關于零碳園區。2024年度成功創建零碳園區內的重點排放單位以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確定的名單為準。零碳園區內的重點排放單位使用等量法分配配額的生產線不再增發配額。
聯系人:廖小玲、簡高武;聯系電話:89181938、88521383。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