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市生態環境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聯合印發《金融支持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的若干措施》,圍繞綠色金融服務體系、重點領域綠色金融、綠色金融資源供給出臺19條舉措,引導金融資源支持區域綠色產業發展。
《措施》包括加大重點領域支持、加強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加強綠色金融資源供給和加強組織實施和配套保障等四大方面。將碳
減排績效、
第三方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納入信貸審核,建立綠色低碳項目庫和轉型項目庫,推廣綠色消費信貸與個人碳賬戶,鼓勵金融機構為清潔能源、
節能裝備、儲能技術、節能改造、綠色建筑等制定專項信貸計劃,推廣投貸聯動,支持中國資源循環集團及循環經濟項目;明確對綠色信貸企業給予利率優惠,探索資源環境要素擔保,支持發行綠色債券、結構性債務融資工具,豐富
碳金融產品和衍生工具,推廣EOD、生態產品價值、供應鏈金融等融資模式,并完善綠色企業上市后備庫,支持境內外資本
市場掛牌、再融資和并購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