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環境保護公眾參與以及環境治理方面均在全國前列,但隨著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對環境提出新要求,在多元參與、區域協作、治理手段和污染控制范圍等方面仍有待進一步加強?!比涨?,由上海市社科院主編的《上海資源環境發展報告(2015)》(以下簡稱《報告》)發布。
《報告》數據顯示,從總體上來看,上海市環境績效評價指數呈上升趨勢,由2002年的0.2977上升至2013年的0.8052,表明上海市環境績效水平在不斷提升。尤其近幾年來,上海市通過實施多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將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與改善環境質量相結合,促進綠色增長和低碳發展,進一步提升環境績效水平。
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保度低。《報告》數據表明,截至去年10月,上海市共有各類環保組織130個,其中超過50%的生態環境類組織都是在近5年內成立的,一方面,鑒于環保組織成長需要過程,以及專業知識、自身能力的局限性,社會組織參與環保的層次還比較低。另一方面,公眾參與環保的渠道有限,主要以被動參與為主,易落入形式化,且公眾參與主要集中在環境治理的末端環節,相應的環境決策、環境監督和保證環境表達權的過程參與較少,公眾意見的采納尚無充分保障,制約了公眾參與環保的作用。
多元利益訴求制約區域環境協同治理。當前,長三角兩省一市環境保護協商機制較為松散,地方政府出于各自利益訴求,使環境協調治理在某些領域產生合作障礙。此外,區域發展水平差距和行政區劃,也使得區域之間缺乏合理的利益協調與補償機制、統一的環境標準與規劃、信息的共享機制、協同治理的監督機制。
長期以來,上海市環境治理是一種政府主導的單一治理模式,政府承擔了幾乎全部的環境治理責任,《報告》指出,這與特定發展階段公眾環境意識不強以及社會環保力量不足有密切關系。
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社會公眾的環境意識和對環境質量的訴求不斷提升,社會環保力量得到了一定的發展,在新的環保形勢下,傳統的政府單一治理模式不能完全滿足日益增長的城市環保需求,需要建立起“政府主導+多元參與”的環境治理結構,從政府單方面管理向政府與各利益相關方協同治理轉變。善于動員行業協會、民間組織、社區、媒體、民眾等社會主體為環境保護貢獻智慧和力量。
周馮琦稱,為保障新形勢下,環境戰略轉型和治理理念創新,必須在更加嚴格的環境標準體系的基礎上,加強貫徹落實環境信息公開制度,擴大信息公開主體范圍,細化環境信息公開內容,提高企業污染物環境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