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以增加
碳匯為主要目的的造林活動,規范國內碳匯造林項目設計文件編制和碳匯計量監測工作,確保碳匯造林項目所產出的中國核證
減排量(
ccer)達到可測量、可報告、可核
查的要求,推動國內碳匯造林項目的自減排交易,特編制了《碳匯造林項目方法學》(版本號V01)。
本方法學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有關清潔發展機制(
CDM)下造林再造林項目活動的最新方法學為主體框架,在參考和借鑒CDM造林再造林項目有關方法學工具、方式和程
序,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和《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優良做法指南》、國際自愿減排市場造林再造林項目方法學和有關方法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碳匯林業做法和經驗,經有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及利益相關方反復研討后編制而成,以保證本方法學既遵循國際規則又符合我國林業實際,注重方法學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本方法學同已有的類似方法學相比,具有如下特點:
1、本方法學更符合中國林業和溫室氣體自愿減排的實際情況。本方法學考引用的規范性文件,除了遵循CDM 有關項目方法學及其相關程序和規則的基本要求外,主要參考了我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碳匯造林技術規定(試行)》、《碳匯造林檢查驗收辦法(試行)》、《造林技術規程》等行業規范性文件和標準。例如:對于土地合格性的要求,本方法學要求至少是2005年2月16日以來的無林地,以區別于CDM 再造林項目方法學所要求的1990年1月1日以來的無林地。
2、本方法學基于中國林業的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充分考慮中國林業工作者實際操作和表達習慣,對CDM 方法學有關內容進行了調整和補充。例如使用習慣術語“碳匯量”取代“溫室氣體匯清除”、使用通用術語“項目減排量”取代“項目人為凈溫室氣體匯清除量”等。
3、本方法學對CDM 項目有關過程和步驟進行了優化和簡化,使本方法學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成本有效性,更有利于本方法學的推廣應用。例如:優化和簡化了基線情景識別和額外性論證綜合工具的過程和步驟;優化了灌木碳儲量變化的監測、取樣和計算方法;簡化了項目情景下枯落物、枯死木和土壤有機碳庫的監測方法等。
4、本方法學整合了國內眾多研究成果,總結整理出了方法學中各類參數的缺省值和可供參考的回歸方程,使之更適用于中國的碳匯造林項目。例如:提供了適用于我國的將不同樹種(組)林木蓄積量換算為全株生物量的基本木材密度、生物量擴展因子、地下生物量/地上生物量之比、生物量含碳率等。同時還篩選出了我國不同地區、不同樹種或森林類型的生物量參考方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