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際氣候變化談判已逐漸從《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雙軌制轉向“德班平臺”階段。“德班平臺”預期在2015 年的法國巴黎會議上達成協議,涉及2020年之后的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制度安排,其基本原則是具有法律約束力,并由所有國家參與,其基本內容包括減緩、適應、資金、技術、透明度和能力建設等六個方面。2014 年和2015 年的國際談判將是關鍵或艱苦的。從各種跡象看,各利益集團都在對德班平臺進行不同的解讀,圍繞德班平臺的談判將直接影響氣候變化的地緣政治關系。
中國在歷來的談判中,均堅決站在發展中國家的立場,強調發達國家工業化起步早,二氧化碳的歷史累計排放量巨大,因此發達國家必須實現
減排,并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技術和資金的支持。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持續快速增長,1990年,中國的人均二氧化
碳排放為1.8噸,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3,2000年時,增長到2.8噸,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2,2010年達到6.2噸,則超過了世界平均水平。從2007年起,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68億噸,超過美國,為世界第一,2012年達到美國的145%。自2005年以來,中國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量占世界的70%左右。如按這種趨勢發展下去,至2015年,中國的排放總量會達到歐美的總合,至2020年,則會達到OECD國家的總合。中國在全球范圍的應對氣候變化
問題上,已逐漸失去弱者的位置,面臨從發展中國家集團“畢業”的巨大壓力。
在氣候變化的大國地緣政治關系博弈中,一直存在歐盟、以美國為首的“傘形集團”和代表發展中國家的“G77+中國”三大集團,而中國歷來的氣候變化談判均以“G77+中國”為基礎,該集團維護了發展中國家利益,并在氣候談判中做出了貢獻。但是,由于經濟、政治背景和訴求的差異,發展中國家的一致性已出現分化,西方發達國家的拉攏使得一些國家搖擺不定,甚至于在關鍵時刻起到反作用?!癎77+中國”在德班平臺談判中仍會保持其形式,但作用會復雜。2012年形成的“立場相近發展中國家集團”(Like-MindedDevelopingCountries,LMDCs)很活躍,也發揮了一些作用,但是這些國家的國際影響力和聲譽并不能保證成為長期的合作伙伴[2]。由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國組成的基礎四國(BASIC),均屬于新興工業化國家,經濟發展階段和利益相對接近,在以往的談判中是不可忽視的力量。西方發達國家從18世紀開始了工業革命,并以殖民的方式獲取資源。二戰之后,國際的經濟
市場和政治格局也基本確定,即世界由發達國家的10億人口所左右。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中國、印度、巴西等新興工業化國家崛起,這個具有30億人口的集團需要沖破固化了的格局,謀求發展出路,就必然會受到傳統勢力的排斥和擠壓。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爭取發展機會,爭取排放空間,爭取國際規則重組則成為基礎四國的共同利益所在。因此,維系基礎四國的合作至關重要。談判中則要把握矛盾與合作的平衡,既顧及當前,又考慮長遠,在歐盟集團和以美國為首的“傘形集團”之間處理好矛盾與合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