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
碳交易市場,歐盟用了10年時間準備,日本、美國等國用了4~5年時間完成準備階段,而中國的這一進程顯然正在加速。
北京、天津、重慶、上海、湖北、廣東等省市已經陸續開展
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
碳交易的基本模式是低排放企業把節約下來的碳排放額度出售給高排放的企業形成利潤,同時使高排放企業形成成本,從而刺激碳排放量的整體下降,實現
節能減排。
國內發電企業尤其關注碳交易試點方案,“配額的發放,應該有一個合理水平,如果煤電企業的發電技術在國內處先進水平,應該給足配額。如果達到全球先進水平的話,還應該多給些配額。使高效煤電企業能通過交易得到一些補貼。”華電集團新能源發展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事實上,從歐盟碳
排放權交易的經驗來看,發電企業既是最主要的約束對象及參與方,也是最主要的受益方。而業內人士分析,對于中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而言,一方面,由于
電力市場非市場化,通過電價傳導形成全社會減排的機制被減弱;另一方面,試點省市涵蓋了過多各種不同行業,存在減排成本偏高的行業被納入強制范圍的可能,導致碳交易機制中的
碳減排成本低的特點難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