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9年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按照生態環境部《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管理名錄》)規定和《關于做好污水處理廠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2019〕22號)、《關于印發〈2019年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271號)等文件要求,現就2019年排污許可證申領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領范圍與申領時限
根據《管理名錄》,我省2019年共有14個行業大類21個細分行業的排污單位需要申領排污許可證(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行業明細表詳見附件1)。
(一)2019年7月31日前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細分行業有:肥料制造262磷肥(數字為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下同)、汽車制造361-367、電池制造384、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462。通用工序:熱力生產和供應443、電鍍設施、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工業廢水集中處理。
(二)2019年11月30日前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細分行業有:牲畜飼養031,家禽飼養032、乳制品制造144、調味品和發酵制品制造146、方便食品制造143,其他食品制造149、酒的制造151、飲料制造152(總氮、總磷控制區域)、制鞋業195、人造板制造202、木質家具制造211,竹和藤家具制造212、基礎化學原料制造261(總磷控制區域的無機磷
化工)、聚氯乙烯、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421,非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422、
電力生產441、環境治理業772。
二、核發機關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全省排污許可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排污單位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州)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核發部門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三、申請程序
(一)注冊、登錄:排污單位登錄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進行注冊(網址http://permit.mee.gov.cn/);
(二)填報并公開信息: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首頁“
法規標準”欄目下載)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填報并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材料,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實行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應進行申請前信息公開;
(三)提交書面申請:排污單位向核發部門提
交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印制并經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書面申請材料;
(四)核發部門按照審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開展現場核查),依法做出核發排污許可證或者不予核發的決定。
四、法律責任
根據《管理辦法》規定,《管理名錄》中明確2019年納入排污許可的相關排污單位應當自2020年1月1日起依法持有排污許可證,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取得排污許可證后,相關排污單位應按規定開展自行監測和信息公開,建立環境管理臺賬,定期提交排污許可證執
行情況報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發現排污單位無證排污、未按證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五、其他說明
(一)《管理名錄》中明確2017年、2018年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行業(火電、
有色金屬、煉焦、
水泥、
石化、原料藥、農藥、氮肥、
造紙、印染、制革、電鍍、平板
玻璃、制糖、精煉石油產品制造、屠宰及肉類加工、淀粉、
陶瓷制品制造、
鋼鐵等),其新、改、擴建企業(或項目)應當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之前申領(或完成變更)排污許可證,未取得(或未變更)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或新增排放)污染物。
(二)生態環境部對排污許可證的申領范圍、申領時限、申領程序等作出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三)本通告由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解釋。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