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東省綠色發展指標體系》 《廣東省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的通知
粵發改資環〔2018〕138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統計局、環境保護局、組織部,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辦發〔2018〕6號)要求,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省環境保護廳、省委組織部制定了《廣東省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廣東省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作為生態文明建設評價考核的依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附件: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統計局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廣東省委組織部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