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為確保完成全市節能降碳約束性目標,根據國務院《“十三五”節能
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國發〔2016〕74號)、《“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綜合工作方案》(國發〔2016〕61號)和《
內蒙古自治區“十三五”節能降碳綜合工作方案》(內政發〔2017〕6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認真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緊緊圍繞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和我市第七次黨代會決策部署,堅持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守住生態底線,筑牢北方生態安全屏障,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把祖國北部邊疆這道風景線打造得更加亮麗。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市萬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4.5%,能源消費年均增速控制在3.3%以下;萬元GDP二氧化
碳排放下降17.5%,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
到2020年,第三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比進一步提高,清潔能源得到進一步發展。
到2020年,氣候變化適應能力大幅提高。重點領域和生態脆弱地區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持續增強,生態系統
碳匯能力進一步提高,極端天氣預測預警和防災減災體系逐步完善,氣候災害應急防范能力有效提升。
二、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
(一)推動傳統產業提質升級。鼓勵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
化工產業,進一步提升產業技術水平和副產品利用水平。大力引進建設延鏈、補鏈項目和上下游配套項目,促進煤焦化工、氯堿化工、硅化工產業耦合發展,推動工業產品向精細化、高端化、終端化方向轉變,提高能源資源轉化增值水平,實現資源梯級利用。發揮
電力和資源基礎優勢,堅持總量控制,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行業整合,積極發展特種
鋼鐵、硅鎂合金、炭纖維、耐火材料等產業,并向新型合金材料、高端鑄造鍛造等下游產業延伸。加快高鋁煤、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技術產業化應用,培育發展“煤—電—灰—鋁—鋁材加工”循環產業。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嚴格行業規范、準入管理和節能審查,嚴控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全面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化解過剩產能和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
(二)積極培育新興產業。制定實施《烏海市“十三五”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圍繞區域礦山開采、化工企業生產
運輸、新能源基地建設等衍生的設備和服務需求,加快建設汽車裝備制造產業園,大力發展汽車、煤機、化機及零部件等特色裝備制造產業。著力加強特色
冶金、電力、煤化工、氯堿化工、
建材等重點耗能行業節能技術裝備研發和重點示范工程建設,支持太陽能、地熱等資源開發利用。在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領域建設再利用、資源化、減量化等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裝備和產品制造企業。發揮烏海及周邊地區精細化工產業配套優勢,積極培育發展原料藥加工業。加快推動傳統中藥蒙藥與現代醫藥技術結合,適應健康產業發展需求,創制一批新藥和新療法。(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工商質監局、統計局等相關部門)
(三)推動能源結構優化。積極利用市外煤炭資源,煤炭資源基本實現就地加工轉化。加快推進煤炭企業、洗煤企業整合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和配套性。堅持保障產業發展為主,上網外送為輔的原則,以充分發揮電價優勢、降低企業生產成本、保障城市集中供熱為目標,促進“煤—電—用”一體化循環發展,建設符合國家標準的低熱值煤熱電聯產項目、自備電廠項目。鼓勵發展抽水蓄能、瓦斯發電、尾氣發電、光伏等新能源,優化能源結構,促進高碳產業低碳化發展。積極推進國家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建設,實施《烏海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合理規劃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支持焦炭氣化示范項目建設,加快推廣焦炭氣化技術產業化應用,推動傳統煤焦產業向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清潔燃料領域轉型發展。(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市環保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統計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
三、加強重點領域節能降碳
(一)加強工業節能降碳。實施工業能效趕超行動和低碳標桿引領計劃,加強高耗能行業能耗和碳排放管控。在重點行業全面推行能效和碳排放對標活動,推動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開展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鼓勵用電企業實施節電技術改造,優化用電方式。控制煤化工等行業碳排放。繼續開展“節能服務進企業活動”。電力、鋼鐵、化工、
有色、建材、
石化煉焦等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或接近國內先進水平。(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環保局、工商質監局等相關部門)
(二)推進建筑節能降碳。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應用PPP、合同能源管理等
市場化手段推進建筑節能改造。加快推進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大力推行綠色建造方式,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推廣節能綠色建材。加強建筑領域可再生能源建筑集中連片應用,推廣利用分布式光伏發電、工業余熱、淺層地熱、空氣熱能等解決建筑用能需求。(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
(三)推廣
交通運輸節能降碳。加快發展綠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發揮不同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和組合效率,推進多式聯運和甩掛運輸發展,構建集約高效的低碳物流體系。落實
公交優先戰略,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網絡,建立以道路公共交通和步行等多種交通方式協調運轉的立體化交通網絡;鼓勵綠色出行,提高公交出行分擔率。
促進交通用能清潔化,大力推廣節能環保、天然氣和新能源汽車,積極推動加氣站、充電樁等相關配套設施建設。(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
(四)加強公共機構節能降碳。以“構建節約型公共機構”為主線,推進機關、學校、醫院及科技、文化、體育場館等重點公共機構節能,開展綠色建筑、綠色辦公、綠色食堂、綠色出行、綠色數據中心和綠色文化溜達綠色行動。推進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鼓勵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動公共機構用能結構優化,鼓勵淘汰采暖鍋爐等燃煤設施,繼續推進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牽頭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教育局、衛生計生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
(五)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節能降碳。推動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等企業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建立綠色節能低碳運營管理流程;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設備,推動照明、制冷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開展綠色商場示范,鼓勵商貿流通企業設置綠色產品專柜,推進綠色飯店和綠色倉儲建設,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工商質監局、旅體局等相關部門)
(六)推動農牧業和農區節能降碳。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動設施農業與光伏發電一體化建設。降低農業領域溫室氣體排放,開展低碳試點示范。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增施有機肥,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控制農田甲烷排放。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牽頭單位:市農牧業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等相關部門)
四、強化重點單位能耗和碳排放管控
(一)推動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提升。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開展對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開展能效達標對標和節能自愿活動,大力提升重點用能單位能效水平。推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健全能源消費臺賬;進一步完善能源計量體系,按標準要求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嚴格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等制度。強化重點用能設備管理。加快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設備推廣應用,淘汰低效電機、變壓器、風機、水泵等落后用能設備,全面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工商質監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商務局、統計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
(二)加強
碳交易市場建設。扎實做好全國碳交易市場建設與運營管理,確定我市納入全國碳交易市場企業名單,組織開展碳排放核算、報告、監測、核查等工作。培育碳排放
第三方核查機構,組織開展碳交易能力建設培訓,建設專家隊伍,加強人才儲備,提高企業交易履約及
碳資產管理能力。加強交流合作,推動區域低碳發展。(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交通運輸局、統計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金融辦等相關部門)
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一)推動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對現有園區開展循環化改造升級,提升產業鏈延伸,提高產業關聯度,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實現資源能源集約高效利用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局、科技局、商務局等相關部門)
(二)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工業廢渣等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環保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農牧業局、林業局等相關部門)
(三)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提質升級。提升資源集聚能力和開發利用水平,促進資源再生利用企業集聚化、園區化、協同化布局。推動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園林廢棄物、城市污泥等城市典型廢棄物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完善城市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委,配合單位:市環保局、發展改革委、商務局等相關部門)
六、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
(一)節能重點工程。組織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電機系統能效提升、余熱暖民、綠色照明、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能量系統優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城鎮化節能升級改造等節能重點工程,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促進技術節能和管理節能。(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市環保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
(二)低碳示范試點。推進低碳試點城市建設,推廣低碳工業園區典型案例與模式,繼續推進烏海低碳產業園區建設。開展低碳社區試點建設,各區至少建成1個低碳社區試點。(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配合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環保局、商務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
(三)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組織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等專項行動,積極爭取國家試點示范建設支持,推動循環經濟深入發展。(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環保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農牧業局、商務局等相關部門)
七、適應氣候變化
(一)提升城鄉基礎設施適應能力。加強城市規劃引領。在舊城改造、新城建設、城區擴建、鄉鎮建設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調整優化供排水、交通、能源、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提高城市生命線系統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抗災等級。提高城市綠化生態服務功能。(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
(二)提升生態脆弱區適應能力。堅持分區施策、分類實施。實施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實施防風固沙工程,遏制荒漠區沙漠遷移和擴大,植被退化嚴重地區實行封禁保護。防控干旱沙地風沙危害,推行輪牧、休牧、圍欄封育、舍飼圈養等,加強生態恢復。開展水土流失區綜合整治,積極實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淤地壩除險加固建設、重點小流域綜合治理等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工程。(牽頭單位:市農牧業局、林業局,配合單位:市水務局、科技局、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
(三)提升人群健康領域適應能力。加強對氣候變化敏感性疾病的監測與防治,開展氣候變化相關疾病流行特點、規律以及適應策略和技術研究。開展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建設氣象和自然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制定抗御不同類型氣候災害應急預案和聯動機制,提高極端氣候事件的預警應急能力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提高公眾對氣候變化健康風險的認知水平,倡導健康生活方式,增強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公眾參與的氣候變化風險治理體系。(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氣象局,配合單位:市環保局、科技局、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
八、加強科技創新支撐
(一)加大節能低碳關鍵技術研發和示范推廣力度。組織實施
節能減排低碳重大科技產業化工程,組織研發能源、工業、建筑、交通、農業、林業等重點領域經濟適用的節能低碳技術。加快高超臨界發電、低品位余熱發電、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廢棄物協同處理等新興技術裝備研發和產業化。在節能審查、補助項目申報等具體工作中落實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節能減排與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清單。推廣高效煙氣除塵和余熱回收一體化、高效熱泵、半導體照明、廢棄物循環利用等成熟適用技術。鼓勵利用現有政府投資基金,引導創業投資基金等市場資金,加快推動節能低碳技術進步。(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環保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
(二)加強氣候變化基礎研究。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趨勢研究及對關鍵領域和重點行業的影響評估和
政策環境研究。充分利用建設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的機遇,做好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與區域低碳發展的融合研究。加強生產消費全過程碳排放計量、核算體系及控排政策研究。開展低碳發展模式對烏海市環境保護及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研究。(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局、農牧業局、林業局、統計局等相關部門)
九、完善政策體制機制
(一)健全地方性節能降碳
法規標準。制定出臺烏海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落實《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和《自治區實施節約能源法辦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提高建筑節能標準(牽頭單位:市政府法制辦、發展改革委、工商質監局,參加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商務局、統計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
(二)完善價格收費政策。落實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和
水泥、電解鋁等行業階梯電價政策,清理政府違規出臺的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政策,運用價格杠桿促進節能降碳。研究完善居民階梯電價(煤改電除外)制度,全面推行居民階梯氣價,深入推進供熱計量收費改革。(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等相關部門)
(三)完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加大對節能降碳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降碳重點工程、清潔能源應用、能力建設和宣傳推廣。落實政府綠色采購制度,推廣節能環保低碳服務政府采購,完善節能環保低碳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有限采購制度。落實支持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地稅局、國稅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環保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
(四)健全綠色金融體系。推進綠色金融業務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節能降碳重點工程給予多元化融資支持,積極推廣運用清潔發展委托貸款。積極發揮環保基金的引領作用,支持金融機構、社會資本投入節能減排降碳重點工程建設。支持以碳
排放權、排污權和節能項目收益權等為抵(質)押的綠色信貸。推進綠色債券市場發展,鼓勵重點用能和控排企業、地方平臺公司發行綠色債券。(牽頭單位:市金融辦、財政局、人民銀行烏海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市環保局、發展改革委)
(五)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節能咨詢、診斷、涉及、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落實節能服務公司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節能服務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節能服務公司發行綠色債券。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第三方機構失信黑名單制度,將失信行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地稅局、國稅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機關事務管理中心、人民銀行烏海中心支行等相關部門)
十、強化保障措施
(一)合理分解節能降
碳指標。實行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及碳排放強度控制,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健全目標責任分解機制,將全市能耗總量控制、能耗和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分解下達到各區、主要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
(二)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監督檢查。強化節能降碳約束性指標考核,充分發揮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和監督落實職能,組織開展節能降碳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按照相關專項規劃和工作方案,切實抓好落實。加強節能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組織部,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工商質監局、統計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
(三)加強節能降碳統計監測和監察能力建設。健全完善能源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和核算方法,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統計能力建設,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常態化機制。強化節能監察能力,進一步完善節能監察體系。(牽頭單位:市統計局、經濟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工商質監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
(四)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節能低碳。推動全社會樹立節能是第一能源、節約就是增加資源的理念,大力倡導綠色消費,引導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積極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效節能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節能環保低碳產品,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過度包裝。大力推廣綠色低碳出行,倡導綠色生活和休閑模式。深入開展全面節約行動和節能低碳“進機關、進單位、進企業、進軍營、進商超、進賓館、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農區”等“十進”活動。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周、節能宣傳周和低碳宣傳日活動,形成人人、事事、時時參與低碳的社會氛圍。(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市教育局、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環保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國資局、工商質監局、新聞出版廣電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烏海軍分區、工會、團委、婦聯等相關部門)
附件:各區“十三五”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及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