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稅法草案29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草案提出在我國開征環境保護稅。伴隨著立法程序的推進,我國現行的18個稅種有望增加到19個。
根據草案,環保稅的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稅污染物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對草案的說明中稱,本次立法是按照“稅負平移”的原則,將現行排污費制度向環保稅制度轉移。我國自1979年已經確立了排污費制度,2015年征收排污費173億元,繳費戶數28萬戶。
草案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作為環保稅的稅額下限,規定:大氣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水污染物為1.4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元至1000元;噪聲按超標分貝數,稅額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考慮到各地情況差異較大,草案中授權省級政府可以在《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準基礎上,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草案還提出,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50%的,減半征收環境保護稅。因現行稅制中已有車船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發揮出加強環境保護的調節作用,為避免進一步增加使用成本,對機動車、船舶和
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免稅。
四大疑問
費改稅針對企業 會否影響下游消費者
費改稅法律依據何在?
環保稅法草案是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修改后的立法法對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提出明確要求和做出明確規定后,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第一部稅收法律草案。
解讀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熊偉:環保稅法歷經專業行政機關起草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這是切合中國國情的稅收立法體例。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環保稅法的制定過程會成為未來稅種立法的范本。稅收法定原則的體現不僅在形式上,也在內容上,包括在立法過程中更好地尊重民意、民情,法律本身也是納稅人認可的。
此外,環保稅法已提請首次審議,房地產稅法進入立法程序
問題備受關注。但房地產稅法比環保稅法復雜,因為環保稅更多的涉及企業,不涉及自然人,阻力也小一些,房地產稅則涉及千家萬戶的利益,大家都會十分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立
法規劃已將房地產稅法列入第一類立法項目,待草案比較成熟,適時提請審議。
會否影響百姓生活?
稅制的調整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一些普通百姓也擔心,雖然征收對象是企業,但會不會影響到下游的消費者?
根據草案,5種免稅情形與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相關,包括農業生產、機動車、鐵路機車等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包括依法設立的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向環境排放的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部分。這也延續了原排污費的
政策。
解讀
駱建華:環保稅主要面向工業企業,對百姓生活影響不大。百姓日常生活中排放的汽車尾氣、餐廚油煙等,現在都免稅。環保稅重點監控的
鋼鐵、
水泥等排放大戶,很多屬于產能過剩行業,在供應過剩的情況下,即使出現成本增加企業也不會輕易漲價。
熊偉:如果企業成本增加,轉嫁給下游是有可能的。但消費者也會主動選擇,轉向購買相對清潔、價格較低的產品。這會督促企業減少污染行為,開發清潔技術、生產
節能環保產品,實現
市場的良性調節。
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楊志勇:立法過程中需要權衡,對于一些百姓必需品可實行免稅,同時采取其他政策工具,盡可能實現由生產者對環境成本買單,而非消費者。
會否增加企業負擔?
環保稅的應稅污染物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納稅人是企業,影響方也主要是企業。記者采訪中了解到,環保稅開征后對兩類企業影響可能比較大:一是原來繳納排污費不規范的企業,今后強制力度會加大;二是污染物容易計量的行業,像
造紙、
化工行業,今后的壓力會比較大。
解讀
華東一家大中型鋼鐵企業負責人:由于環保稅的稅額標準與現行排污費的標準基本一致,企業負擔變化不大。該企業之前每年用水方面資源費、排污費繳費七八千萬元,大氣污染每年繳費一兩千萬元,合計環境方面的負擔在1億元左右。原來一些地方為了招商給企業承諾免排污費,今后類似情況可能會大大減少,有利于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環保費改稅,對當前鋼鐵、煤炭等行業的去產能會有促進作用。在去產能的過程中,淘汰誰保留誰,單靠行政命令很難實現。今后這些企業要活下來,第一關就是環境關,能不能承受環保稅的成本,用市場機制解決問題。
稅收收入將歸誰所有?
多排放多納稅,少排放少納稅,這是征收環保稅的主旨。環境保護由各地方負總責,環保稅開征后,收入也全部歸地方所有。
對于環保稅的征管,草案規定,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管理,環保主管部門負責依法對污染物監測管理,環保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應當建立涉稅信息共享平臺和機制,定期交換有關納稅信息資料。
解讀
業內人士:環保稅是個“技術稅”,排污費以前是環保部門征收,改為稅務部門征收環保稅,需要兩個部門協作,對征管分工機制明確規定。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兩個部門如何配合征收是落實這部法律的關鍵。
熊偉:環境保護的問題并不是開征一個稅就可以解決,我國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車船稅等稅種設計中,都有促進環境治理保護的考量,要互相配合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