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核查體系的兩大關鍵文件草案——授權
法規(Delegated Regulation)和實施法規(Implementing Regulation)流出。作為2026年1月1日CBAM征收期啟動后的核心執行依據,這兩份草案的核查細節,直接關系到國內出口商、原材料供應商的歐盟訂單合規性。
為幫大家搶占合規先機,避開出口風險,瑞歐深度拆解兩份草案文件核心,整理出最受關注的4大實操
問題,以供參考:
關鍵判斷標準:碳排放計算方式
若選用「實際生產數據」計算產品隱含碳排放:必須經過
第三方核查,通過核查證明數據真實準確,才能合規申報;
若直接使用歐盟官方提供的「默認值」計算:無需額外核查,直接使用默認排放數據計算申報。
核查查什么?出口商要準備哪些材料?
核查核心圍繞「避免碳排放量少算、多算」,重點核查企業生產過程相關的兩大維度,出口商需針對性準備證明文件:
查「邊界」:生產范圍要明確
核查員會確認:工廠邊界是否清晰定義?哪些生產線用于CBAM出口貨物生產?鍋爐、設備等排放源是否全部納入計算?
查「歸屬」:數據分攤要準確
重點核實:外購天然氣、
電力、原材料的消耗數據,是否按合規原則精準分攤到CBAM出口產品的生產工序中。
必備材料:生產臺賬、能源流分配表、排放源統計清單等,用于佐證數據真實性。建議企業提前制定完善的數據收集監測計劃,以應對第三方核查。
歐盟境外工廠必須實地核查嗎?線上核查可行嗎?
核心規則:首年必需現場實地核查,后續可靈活選擇,具體分3種情況:
常規核查要求
第1年:強制進行現場實地核查,無豁免;
第2年起: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選擇線上核查,但至少每間隔1年需進行1次現場實地核查。
線上核查的6個硬性條件(需全部滿足)
①上一個/前兩個報告期已完成實地核查;
②核查員充分了解工廠運作流程、生產程序及監測報告系統;
③經風險評估,確認無需實地核查即可保障數據準確;
④核查所需全部信息可遠程獲取并評估;
⑤已落實風險控制措施,確保無重大誤報;
⑥上次實地核查后,工廠生產工藝、能源供應、監測方法等未發生重大變動。
特殊豁免&突發情況
發電設施專屬豁免:僅電力產物受CBAM管控、無溫室氣體排放、不使用生物質/碳捕獲技術,且近5個報告期內至少1次實地核查,同時滿足上述②-⑤項,可豁免實地核查;
突發情況豁免:因不可控、不可預見的特殊狀況導致無法實地核查,且核查員評估后確認線上核查風險可控,可臨時選擇線上模式。
前體材料(歐盟CBAM管控的原材料)的碳排放要核查嗎?需準備什么文件?
結論:是否核查,依然取決于碳排放計算方式
選用「實際值」計算:必須核查,需供應鏈追溯證明材料
若使用實際數據計算前體材料的隱含碳排放,則需要提供該前體材料碳排放的第三方核查證明,出具核查證明的機構也必須滿足歐盟相關法案規定的資質要求。
CBAM產品出口商必備動作:確保前體材料碳排放具有合格的第三方核查文件,形成完整數據鏈。
若無法提供前提材料的上述有效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則無法通過CBAM核查。那么企業須采用歐盟官方「默認值」計算前體材料排放——該默認值可能導致產品總隱含碳排放核算偏高。
選用「默認值」計算:無須核查
若直接采用官方提供的前體材料隱含碳排放默認值,則無須供應商提供相關核查文件。